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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报告!

请求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报 告

李荐国书记:

我名李玉珍,女,现年74岁,家住娄底市娄星区乐坪派出所街心居委会4组乐坪东街13号221室,身份证号为:432502194306030043。

我原丈夫1997年初因病过世,2001年经朋友张金娥医生介绍与娄底市机关事务局退休职工梁奉生认识,并于2001年5月结婚,至今16年多了。俩老口一直单独居住在娄底市乐坪东街老市政府院内(家属楼9栋2楼221号),梁奉生时年87岁,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我精心照顾。继子女梁鑫、梁少平、梁雪梅各有住所,我的亲生儿子在冷水江市各有住所。

2017年5月梁奉生生病住院,我到医院探望,继子女梁少平俩口子、梁鑫、梁雪梅为口头上的几句话,拳打脚踢把我打出医院。等我走到家楼下时、被我三个继子女堵在楼梯口,并把我的衣服丢出室外,冲我拳打脚踢,当时就把我打昏在地,派出所110的警车把我送到医院。后来我的儿子直接从医院把我接到冷水江市住院,我年岁已高体弱多病,直到今天都没好。为此我咨询了专业律师。律师了解情况后告诉我,根据我国刑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们法律责任。

因梁鑫是娄底市公安局退休干部、梁少平是娄底市检察院退休干部、梁雪梅是娄底市市的规定,我一个74岁的老太婆被三个继子女多次暴力殴打、全身是伤、赶出家门、而我的家被他们霸占,这种情况梁家三兄妹的不法行为已构成了遗弃罪,可以追究他委退休干部,三人均是党员和国家退休干部,而我年老多病,居无定所,有家不能归。现报告前来,恳请上级领导为我弱老太婆做主,让我见梁奉生一面,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让我能回自己的家安亨晚年,不再被三个继子女打骂。

特此报告。

报告人: 李玉珍

联系电话17373857926:

 

2017年10月26日


写 信 人:李玉珍
写信时间:2017-12-27
信件回复: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转娄底市公安局老干科核查,涉及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信时间:201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