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2日 11:09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娄政办函〔2014〕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19号)等文件精神,突出政府信息公开、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标准化政务服务,以企业、群众需求为中心,以企业、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整体水平,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
    1.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湘政办函〔2014〕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接受社会监督。行政审批要公开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以及审批过程和结果等。政府预算和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和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房分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招生、就业与保障等信息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公开公示。审改、财政、食品药品监管、住房保障、环保、安监、物价、国土资源、房屋土地征收、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履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确保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公开。
    2.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按照有关要求,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法规规章和重大改革措施,要全方位宣传,建立对应解读机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对特殊信息的需求。设立依申请公开办公室和依申请接待室,鼓励网上申请,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整合热线资源,按照“一城一平台”原则,加快政府“12345”热线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提升热线服务水平。
    3.整合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照“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集中查询,统一管理”的原则,全面整合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成功能齐全、内容充实、标准统一、方便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平台。
    4.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5.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调整、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并依法公示。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严禁利用备案、登记、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不得以非行政许可审批为名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市、县(市、区)审改办负责指导和督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依据清理结果,及时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进行更新。能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能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下放,切实简政放权。
    6.创新审批流程与审批方式。要继续精简和完善各级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权利公开透明运行。要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尤其是“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进驻中心。要优化并联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改进审批方式,充分释放改革红利。要充分授权窗口首席代表,制定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推行标准化政务服务,实行“一票制收费”和“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内转外不转、充分授权、限时办结”运行模式。
    7.彻底清理审核服务及收费等事项。各级政府部门要对办事服务、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等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审核,该取消的取消,该回归市场的回归市场,该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的由中介组织承担,政府要管住该管的,逐步放开不该管的。对上述清理审核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公示,规规矩矩服务,明明白白收费。
    三、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8.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各级政府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确保建成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效能监察和公共资源交易于一体的综合型政务服务中心,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切实提升办事服务水平。要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首问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告知、补正告知、超时默认、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办事服务制度和指纹考勤、视频监控、全程留痕、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制度,以及超时警告、即时评价、行风评议、办件回访、奖惩通报等监督考核制度,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保障窗口工作人员的交通、岗位等补助,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归属感,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
    9.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继续落实好《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5号)精神,用3到5年的时间,以每年20%以上的进度建设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省财政支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县(市、区)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并设立专项资金配套,市财政分年度设立专项配套建设资金,采用以奖代投的方式予以支持。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督查,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取得成效。
    10.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计生、国土、规划、林业、民政、劳动保障、财税、水利、农机、农业保险、新农合、农村保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纳入便民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公开规范办理或代理。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要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要制定预约服务、免费代办、首问首办、限时代办、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要制作政务公开栏,实行挂牌上岗,提供便民服务指南、便民服务卡供群众免费取用,便于群众联系和监督。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能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审批权限要直接下放或委托下放,下放事项要进驻便民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理,实行一厅式审批、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基层群众。
    11.积极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探索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免费服务等基层服务新模式,确保基层群众方便办事,办得成事。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提升网上办事能力
    12.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按照建设全国一流政府门户网站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整合资源、丰富内容、创新应用、提高质量、保障安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办事服务质量,深化政民互动交流,下大力气提升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
    13.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按照“涉密的不对接,非涉密的全对接”原则,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网站办事系统必须在年内全部完成与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切实提升网上办事能力。全市审批服务事项都要在全省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上进行数据录入,实现在线受理、办理、查询等功能,确保全程留痕,全程接受办事群众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14.进一步深化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效方式,也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做好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是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的本质要求。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标准和要求会越来越高,任务和压力也会越来越重,各级各部门决不能有松懈情绪,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不懈努力,进一步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15.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把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队伍里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关心和培养,建设一支作风过硬、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服务队伍。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专门人员,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建设,力争落实中心管理机构为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鼓励建立“一办管多中心”的管理模式,即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政务中心等,节约编制,整合资源,加强管理,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开创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
    16.开展督查考核。今年,又逢省政府对市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两年(2013-2014)一度的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提高考核权重,加大考核力度,督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网上查看、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督查,同时,配合省政务公开办,上半年对省财政支持的县(市、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抽查,下半年对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