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娄底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7-08-13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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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答: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是指财政绩效评价组织部门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形成的、全面反映绩效评价对象实际绩效情况的内容、事项、结论等,以绩效评价报告为主要载体。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哪些方式?

答: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评价结果反馈和督促整改;二是评价结果公开;三是评价结果运用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四是将评价结果纳入市绩效办绩效考核。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评级有哪些?

答:评价结果评级是对绩效评价评分按一定的区间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对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在安排资金时优先保障。对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支持额度。对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在安排资金时应从紧从严。绩效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为“中”的,原则上取消该项目资金的后续安排。对评价结果为“低”或“差”的,原则上取消该项目资金的后续安排。

 

                                娄底市财政局

                                201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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