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审计工作

  • 发布时间:2016-04-25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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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娄底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审计工作。会上,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杨懿文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期间审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要求“十三五”期间,审计工作要注重抓经常、抓基础、抓平时的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审计行为,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要规范审计范围对象,凡是有财政资金拨付的单位都要接受审计,做到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不仅项目本身要接受审计监督,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也要接受相应的审计调查。

  二要规范审计周期设置,对重点审计监督对象,确保“两年一审,一审管两年”;对一般审计监督对象,保证五年轮审一遍,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预防作用。

  三要规范审计外援操作,层层落实审计责任,控制审计风险。国家审计力量不够,必须要请社会审计事务所来协助,而且要把责任层层压实下去,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各部门财务部门都要承担内部审计的任务,让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结合起来,发挥审计整体功能,防范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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