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农机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 发布时间:2017-04-1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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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娄底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认真领会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我们党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高度统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湖南省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大力推进依法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努力推动法治建设上台阶。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制培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健全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每季度组织一次中心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学法的主要内容以学习宪法,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农机化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两期依法行政培训班,主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农机化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围绕执法技能、执法热点难点、执法风险防范等情况进行研讨。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本局下发或代市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须经局法制科初审后,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认证审查、听证、审议等程序。

  三、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推动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决策,确保行政决策的主体、程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有关农机化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提高决策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执法主体清理工作。严格界定执法权限,明确委托执法的依据、事项、权限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当前农机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加强农机安全的监督执法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公正执法,树立严格按程序执法意识,健全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过罚相当。认真组织实施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有关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四是坚持文明执法。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统一起来,创新执法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注重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

  五、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强化行政监督作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行政问责和过错追究范围、规范行政问责和过错追究程序,有效防止公共权力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当作为。开展农机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农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六、加强法制宣传和信息工作,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我局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充实宣传内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法制宣传的新方式、新途径,进一步扩大我局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法理性化解矛盾,为我市农机系统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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