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娄底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0-19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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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发改规划〔2016〕310号

                                            关于印发《娄底市区域卫生规划

(2016-2020)》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娄底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印发

娄底市区域卫生规划   

2016-2020年)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娄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


目录

一、规划背景 - 3 -

(一)现状分析 - 3 -

1、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 3 -

2、居民健康现状 - 4 -

3、医疗卫生资源现状 - 4 -

4、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现状 - 6 -

5、医疗保障水平 - 6 -

()主要问题 - 6 -

1、资源布局问题 - 6 -

2、资源效率问题 - 7 -

3、资源结构问题 - 7 -

4、服务能级问题 - 8 -

(三)主要形势与挑战 - 8 -

1、医改背景 - 8 -

2、疾病形势 - 9 -

3、发展要求 - 10 -

4、科技进步 - 10 -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 11 -

(一)指导思想 - 11 -

(二)基本原则 - 11 -

1、坚持民生导向,关注健康需求 - 11 -

2、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 - 11 -

3、提升服务能级,注重内涵建设 - 11 -

4、推动联合联动,促进资源利用 - 12 -

(三)总体目标 - 12 -

(四)主要指标 - 12 -

三、机构设置 - 13 -

(一)医院设置 - 13 -

1.公立医院 - 13 -

2.社会办医院 - 14 -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 15 -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 16 -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16 -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 16 -

3、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 17 -

4、突发公共件卫生应急机构和紧急医疗救援机构 - 17 -

5、采供血机构 - 17 -

6、精神卫生机构 - 18 -

四、床位配置 - 18 -

五、卫生人力配置 - 19 -

(一)人才配备 - 19 -

1)卫生人员总量 - 19 -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 19 -

2)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人力配置 - 19 -

3)卫生监督机构人力配置 - 20 -

(二)人员培养和使用 - 20 -

六、医疗卫生信息化资源配置 - 21 -

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 21 -

八、技术配置 - 22 -

九、医疗卫生经费配置 - 23 -

十、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 24 -

(一)防治结合 - 24 -

(二)上下联动 - 25 -

(三)中西医并重 - 27 -

(四)多元发展 - 28 -

(五)医养结合 - 29 -

十一、重点项目 - 30 -

(一)健康云服务项目 - 30 -

(二)区域医学检验、检查中心项目 - 30 -

(三)高端医疗PPP项目 - 31 -

(四)医养一体化项目 - 31 -

十二、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 31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31 -

(二)加大资源调整力度。 - 32 -

(三)加大政府投入 - 32 -

(四)加强监督评价 - 33 -

(五)强化宣传引导 - 34 -

附一:娄底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附表 0

附表1:娄底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0

附表2  2020年娄底市政府办公立医院配置规划 1

附表3 娄底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2

附表4 娄底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置规划表 3

附表5 娄底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规划 4

附表6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规划(每千常住人口) 5

附表7 娄底市城区公立医院床位规划 6

附表8 娄底市卫生人员配置规划 7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全市居民的健康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湖南省“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湖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报省政府印发稿)》、《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关于优化娄底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布局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分析

1、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娄底地处湖南省中部,全市面积共8117.6平方公里,下辖2市(冷水江、涟源)、2县(新化、双峰)、1区(娄星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万宝新区)。2015年末,全市户籍人口444.88万,常住人口385.25万,其中城镇人口162.81万人,农村人口222.44万人,城镇化率42.26%。全市生产总值1210.91亿元,财政总收入95.3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24元,农民可支配收入为7836元。

2、居民健康现状

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75.4岁,人口自然增长率6.5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54%,儿童系统管理率89.60%,婴儿死亡率4.8‰,孕产妇死亡率10.68/10万,住院分娩率99.96%。

3、医疗卫生资源现状

(1)机构: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4750家,其中乡镇以上各类医疗机构187家,村卫生室3476个,门诊部、个体诊所、医务室(所)966所。在乡镇以上187家医疗机构中,有医院(含妇保院、职防院)90家(公立医院36家、民办医院54家)、基层医疗机构9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乡镇卫生院83)。

(2)床位:2015年末,全市实有病床20515张,其中城区(含县市城镇建成区)14997张,占73.1%,农村5518张,占26.9%。在总床位数中,社会办医占3503张,达到10.45%。全市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4.58张。2015年,综合医院的病床使用率达92.03%,中医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0.31 %,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80.98%。

表1  2015年医疗卫生机构床位        单位:张

区域

实有床位数

每千人口床位数

娄底市

20515

5.3

全省

395085

5.82

全省排名

11

10

(3)人员:2015年,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814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810人,注册护士6896人。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2.02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1.78人,每千人卫技人员数为4.05人。

表2:卫生技术人员情况          单位:人

区域

执业(助理)医师

注册护士

每千人卫技人员

全市

7810

6896

4.34

全省

133376

136247

5.07

全省排名

12

12

13

(4)设备:2015年,全市医院共有万元以上设备6233台,共计8.37亿元。其中,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28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9台。

(5)财力: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共185个,医疗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79万平方米,总投资101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105万元。

4、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现状

2015年,全市年门、急诊1410.36人次,年住院36.32万人次,年手术7.64万人次,实际开放病床数1.17万张,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415.13万床日,病床周转次数31.6次,病床使用率89.3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8天。

5、医疗保障水平

2015年,全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99.20%,基本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三张网”全覆盖。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93.85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6.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7.34万人;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达329.45万,参合率99.2%。

(二)主要问题

1、资源布局问题

一是区域配置不平衡。我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机构发展不平衡。城区集中了大多数医院和大量医疗技术资源,而城郊地域和农村地区医疗资源不足,且存在差距扩大趋势。娄底城区老城区医疗资源较丰富,而城南新区、经济开发区医疗机构数量少、服务能力弱,群众就医不便。二是公共卫生资源与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重医疗、轻预防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充分发挥。

2、资源效率问题

全市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不高问题仍较突出。一是2015年全市医师日均门急诊人次为6.21次,高于全省5.71次的平均水平;平均住院日为8.1天,仅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未能有效落实,分工协作机制仍不健全,医疗资源过度利用与浪费并存。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导致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就诊挂号、检查排队等候时间长,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群众时有反映。

3、资源结构问题

 一是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比例失衡,没有形成多元化就医格局。尽管全市共有民营医院51家,占全市医院总数的58.6%,但存在着规模小、人才短缺、医疗技术上档次难、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政策落实难等发展瓶颈,与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互补性不强;二是资源要素结构失衡,部分专科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像传染病、儿童、护理、临床检验等专科医疗机构仍是空白区,有特色的专科医院设置较少,大多数医院尚未形成医院“龙头”专科和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学科;三是医护比、床护比失衡,医护比、床护比偏低。截止2015年,全市医护比1:0.88(全省平均水平1:1.02),床护比1:0.33(全省平均水平1:0.38),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卫生资源结构有待优化。

4、服务能级问题

相比于省内其他市州,我市三级医院数量偏少。市区仅有2家三级综合医院(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2家三级专科医院(娄底市中医医院、娄底市妇幼保健院),而且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滞后于医疗卫生需求,具备区域医疗中心实力的医院少,导致患者不断向省会长沙聚集,增加了患者就医负担。此外,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不能满足90%患者县域内就诊的医改目标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滞后,基层医务人员学历偏低,群众健康守门员作用亟待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形势与挑战

1、医改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将中国的改革伟业推向新的高度、广度和深度。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既是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结构调整,也是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随着医改逐步向纵深推进, 体制机制方面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集中暴露,面临一些较为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不够彻底,医保控费机制发挥作用不够明显,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尚未建立,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尚不健全等。同时,随着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得到释放,对医疗卫生服务有着更高的期待和要求。这些都对深化医改提出了新的严峻挑战。

2、疾病形势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疾病谱正逐步发生变化,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亦在发生变化。根据发病率统计,全市突出系统疾病排位依次为呼吸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损伤及中毒、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居民死因顺位排在前5位的疾病是心脏病、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及中毒。按病种分类,我市以发病率从高到低为序(以市中心医院病案资料为依据),排在前十位的常见疾病依次为:冠心病、手足口病、脑梗死、支气管肺炎、恶性肿瘤、2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剖宫产、单胎顺产、新生儿肺炎,按疾病诊疗科目分类,排在前十位的依次为:骨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小儿科、肿瘤内科、传染科、产科、普外科、泌尿外科、老年科。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H7N9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对人们日常健康生活构成严重威胁。“十二五”期间,我市突出发展了心血管内科、骨科、泌尿外科等重点专科,加强了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的建设,由“十一五”期间的8个发展到2015年28个,质控中心及专科建设得到加快发展。随着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老年疾病的预防、保健和康复一体化要求越来越迫切;儿童和妇女的医疗保健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这都急待调整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结构。

3、发展要求

“十三五”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人口健康信息化、健康服务产业化等的快速发展将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医疗卫生事业既要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做出贡献,又要为发展健康服务业及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挥促进作用。一方面,要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基本保障;另一方面,要在维护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卫生事业公益性的基础上,发展现代健康产业,与国民经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同步,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4、科技进步

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医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医学相关领域理论和技术不断创新,创新药物和新型医疗器械不断面世,疾病预防和诊治手段不断进步,这对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此外,随着信息化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应用,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也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的革新带来了无限可能,使互联网+医疗卫生成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健康娄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按照保基本、促均衡、升能级、激活力的要求,盘活存量,发展增量,注重质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能,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生导向,关注健康需求

围绕全市人民的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区域卫生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

2、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

  加强政府规划调控、统筹的管理职责,坚持政府在卫生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卫生资源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社会力量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发展。

3、提升服务能级,注重内涵建设

在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数量、规模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内涵质量建设,通过吸引和集聚优质资源,提升服务能级和品牌影响,促进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持续上升。

4、推动联合联动,促进资源利用

统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定位和协同错位发展,加强各机构之间在诊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联合与联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促进整体协调发展。

优化区域卫生资源布局和发展方向,补短板、促协作,进一步盘活和高效利用已有存量资源,根据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居民服务需求适度发展增量,逐步扩大短缺卫生资源服务规模和数量。

(三)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以打造“健康娄底”为核心,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显著提高,多元化办医格局基本形成,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完成,分级诊疗与双向转诊良性机制基本形成,全市人民就医负担明显减轻。通过优化我市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主要指标

2020年,娄底市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见附表1

 三、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湖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送审稿)》等文件的要求,对我市医疗卫生资源进行配置。

(一)医院设置

1.公立医院

2020年,全市设置市办综合性医院4家(含1家中医类医院)中医骨科专科医院1家设置县办综合医院9家(含4家中医医院具体规划见附表2

市办医院(5家)包括娄底市中心医院、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娄底市第二人民医院娄底市中医医院、娄底市骨伤医院娄底市中心医院建成集临床、科研、教学急救一体区域性医疗中心,突出发展心血管内科、骨科、泌尿外科、脊柱外科等重点专科,争创1至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完成三甲综合医院创建,医院以烧伤整形科、呼吸内科等专业为重点专科并形成品牌优势娄底市第二人民医院以心血管科、内科、儿科、手外科为重点专科。娄底市中医医院力争规划期内创建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规划期内办成集中医医疗、教学、科研的指导中心和湘中地区的区域性中医医疗中心。突出发展针灸推拿科、康复科、烧伤科、中医骨伤科、肾病学专业、矽肺病科、肿瘤科、肛肠科等中医重点专科,争取创建1至2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娄底市骨伤医院重点发展中医骨伤科

县(市、区)级医院(9家):包括娄星区人民医院冷水江市人民医院冷水江市中医医院涟源市人民医院、涟源市中医医院双峰县人民医院双峰县中医医院、新化县人民医院新化县中医医院娄星区人民医院以新生儿科、妇产科、心内科为重点专科冷水江市人民医院以颅脑外科、心血管内科为重点专科冷水江市中医医院发展中医骨伤科、肛肠科、妇科重点专科;涟源市人民医院以颅脑外科重点专科发展,涟源市中医医院发展中医骨伤科、糖尿病科重点专科;双峰县人民医院以普外科、妇科为重点专科双峰县中医医院发展中医骨伤科、心血管(中风)重点专科;新化县人民医院重点发展肾病和内分泌科重点专科新化县中医医院以中医糖尿病科、肺病科重点专科发展

2.社会办医院

促进我市社会办医院健康有序发展,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根据娄底市的实际情况,统一布局。根据《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15]45号)、《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 》(国卫体改发〔2013〕54号)等文件,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床位数1.30张,共5156张。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和军队基层卫生机构等。参照《湖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进行设置。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156张,每千人口床位1.3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原则上每个街道或3万-5万服务人口设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地区,每5千—1万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2、乡镇卫生院 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乡镇撤并后,除建制乡镇卫生院外,原乡镇卫生院可改为非建制卫生院,或改为建制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或整体改制。

3、村卫生室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1个村卫生室,尽量减少“一村两室”现象,乡镇卫生院所在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行政村撤并后,对服务人口较多、服务面积较大的行政村可以增设1-3个医疗卫生服务点。

全市设乡镇﹙林场、开发区﹚卫生院7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家,村卫生室3476家。加强现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争取项目资金,发展硬件设施,加强人员培训,力争小病留在社区。(娄底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置规划表见附表4)

4、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或学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或学校,可设置医务室或卫生所,承担内部职工或学生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但不设置床位。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辖区服务人口和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根据就近方便服务对象原则设置。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具体规划见附表3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县市区两级各设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则上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目前部分地区单设的专病预防控制机构(血防、职防、皮防等),如现有市及部分县(市)现有的职业病防治医院、麻风病防治院,要逐步整合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予以整合,分别成立市办、县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乡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娄底市妇幼保健院为基础,设立娄底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娄星区妇幼保健院、冷水江市妇幼保健院、涟源市妇幼保健院、双峰县妇幼保健院、新化县妇幼保健院为基础,设立5家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市、县市区各设置1个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县以下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协管任务。

4、突发公共件卫生应急机构和紧急医疗救援机构

根据国家2014年实行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从实际出发,娄底市应设立急救中心,可与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合署办公,对市级网点医院、县级急救站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并协同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县(市)应以区域内综合医疗救援功能最强的医院为依托,设立区域内的县级医疗救援站,建立统一的120指挥平台,对所属医疗急救网点医院进行统一调度。加强娄星区杉山非典医院的功能建设。坚持平战结合,当暴发重大传染病时承担隔离收治任务。

5、采供血机构

我市设一所市中心血站,冷水江市设立1个储血点。中心血站负责辖区内的无偿献血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检测及统计信息、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临床用血的业务指导、辖区内的血液质量控制等管理工作经省级许可,新化县设立了单采浆站。要强化属地监管,严格采血范围。

6、精神卫生机构

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支持市康复医院通过许可程序建设为市精神病医院,支持其建设为区域性精神专科医师教学、培训基地。建设好各县市区精神病医院,没有精神卫生专科机构的县市,应在其综合医院设置精神卫生科。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心理咨询诊室。

四、床位配置

根据近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趋势预测,2020年娄底市总人口将达395.7(常住人口)万左右。按照湖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本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30张。即到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需设置21419张,在2015年20515张的基础上增加904张,增加部分全部配置到医院。其中公立医院新增354张,社会办医院新增911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减少362张。根据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的人口变化情况,优先增加产科、儿科和新生儿床位,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增设或转型开设护理、康复、精神卫生等短缺医疗服务领域床位。全市平均病床使用率保持在90%左右,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治疗床位平均住院天数保持在7天以内。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床位配置规划见附表5、6、城区公立医院床位规划见附表7)

五、卫生计生人力配置

(一)人才配备

1)人员总量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4人,注册护士2.8人,医护比1:1.17,床护比1:0.52。全市新增执业(助理)医师1710人,新增注册护士数4210人。人才规模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各市、区医疗机构人力配置具体规划见附表8)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初步建立起适应医疗卫生需求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到2020年,城乡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1人。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2)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人力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总数按100-150人进行配置,其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占一定比例。娄底市妇幼保健院保健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总数的40%,临床专业技术人员按编制床位数的1:1.3配置。每建制乡镇至少配置1-2名妇幼专业技术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技术人员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占90%以上。

3)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人力配置

娄底市卫生监督所人员总数按60-100人进行配置(含乡镇派出机构人员),其中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占90%以上。

乡村医生、妇幼保健员按每个行政村卫生室各配置1名20%以上的乡村医生学历应达到大专以上水平。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二)人员培养和使用

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人才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以临床培养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为主体、以规范与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的培训网络。到2020年,通过转岗培训、在岗培训和规范化培养等多种途径培养全科医生,使每万常住人口拥有2.1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均有全科医生。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与定向购买医学毕业生相结合,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县级医院培养骨干医生,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村级卫生人员培养培训,逐步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研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县级医院急需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计划。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岗位管理制度,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护理、药师、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儿科医师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分类制订医药卫生杰出骨干人才推进计划。建立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化制度,全面提升卫生管理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创新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大力改善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政策环境。

六、医疗卫生信息化资源配置

整合全市卫生计生信息化系统,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应用2020年,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8%以上;全面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居民健康卡受理环境改造任务,基本实现人人拥有居民健康卡。

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制定规划标准,编制配置规划主要考虑当地医疗机构的数量与布局、现有设备利用率、人口密度、地区类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主要配置在二级及以上或相当规模的医疗机构。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主要配置在三级医院和部分规模较大的二级医院。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主要配置在三级医院,以及少部分规模较大,具备相应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主要配置在省内临床、科研处于领先水平的三级医疗机构。医用直线加速器(LA)主要配置在设有肿瘤科的三级医院或相当规模的医疗机构,以及肿瘤专科医院。

、技术配置

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一般设于三级医院,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设于区域内二、三级医院。

到2020年,全市在综合医院争创1-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2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本市根据当地实际,在二、三级医院中建设一定数量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形成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为龙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为主体,院级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的临床重点专科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与计划生育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医疗卫生经费配置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认真落实公共卫生投入政策,切实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卫生经费安排要坚持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新增加的卫生投入应重点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倾斜,逐步提高上述领域卫生投入占财政卫生投入的比例。市、区县(市)财政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卫生事业的转移支付力度,对上述重点领域给予专项扶持。

十、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防治结合

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1、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重点疾病监测,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管理,完善疾病监测系统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慢性病防控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进一步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

2、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和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食品安全标准和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体系。加强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执法等卫生监督能力建设。

3、强化妇幼保健的功能与能力。加强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

4、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预警制度,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和实验室应急检测能力建设,到2020年,形成指挥统一、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重点提高农村地区急救医疗服务能力。

5、加强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无偿献血服务体系,加强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提高血站实验室检测能力。到2020年,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基本覆盖全市。

6、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各县(市)区要围绕近三年县外转出率靠前的5—10个病种确定需要重点加强建设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提出人才、技术、学科和管理能力提升需求,发挥对口支援、人才引进、骨干培养等方面政策叠加效应;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设,实现上联下通,2017年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积极推动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医教研协同发展,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动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加强公立医院骨干医生培养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教育模式及管理方法,全面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二)上下联动

1、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服务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服务量的比重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服务量占医疗机构住院服务量的比重;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到2020年,争取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90%。逐步增加城市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上级医院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之间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

2、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康复能够在县域内基本解决。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3、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能力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到2020年,努力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继续实施以“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巩固完善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间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建立城市医院支农的长效机制。落实城市医院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以上的政策。加强对口支援的管理和考核评估,调动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双方的积极性,建立合作双赢的运行机制。

(三)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制订中医诊疗常规、出入院标准、用药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2020年末,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四)多元发展

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编制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按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调整医疗资源布局与结构,遏制公立医院盲目扩张,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规模、结构和布局。

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在盘活存量和优化增量中,推进社会力量参与非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改革,按照“社进公退”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选择部分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改制试点。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促进公立医院合理布局,形成“公、社并重”的多元化办医格局。争取到2020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均达到25%以上。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及境外投资者举办专科医院、医学检验检查、护理院、医养一体化机构等。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多种途径将部分城市二级医院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鼓励组建体制内或体制外医生集团。

完善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产业政策等方面的鼓励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面向高端医疗市场,提升服务能力。

(五)医养结合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可在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引进社会资本开办“旅游+医疗”或“医疗+养老”机构或选择乡镇卫生院,拓宽服务范围,开展医养一体化项目。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研究制订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十一、重点项目

(一)健康云服务项目

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应用,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人口并信息动态更新;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市、县二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积极推进健康大数据库资源挖掘分析和实际应用。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等发展。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一卡通”。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二)区域医学检验、检查中心项目

引进社会资本举办第三方医学检验、检查中心,推动区域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逐步减少公立医院检验检查设备投入和业务量。

(三)高端医疗PPP项目

娄底目前大部分民营医院普遍存在资金不足、人才缺乏、规模有限等问题,只能以相对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能力较低的患者,其提供的医疗服务不能弥补公立医院的不足,因此市场竞争能力较弱。积极稳妥推进规划外的市级医院或县级医院改制,引进国内外高端医疗团队,以PPP等模式组建国内一流的医疗集团,拓展高端医疗市场。

(四)医养一体化项目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可在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引进社会资本开办“旅游+医疗”或“医疗+养老”机构或选择乡镇卫生院,拓宽服务范围,开展医养一体化项目。

十二、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重视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将区域卫生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等,层层分解任务,建立责任体系,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措施,加强监督与考核,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源调整力度。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地区,要优化结构和布局,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会卫生服务机构。

对新建城区、郊区、等薄弱区域,要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优先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政府投入

各级政府要要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2020年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不低于40%,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切实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所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政府保障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资金,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基础卫生人才培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等在投入上予以倾斜。

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鼓励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和服务理念,推动医疗资源重组和机构调整,补充和改善区域内的医疗服务。允许社会资本依法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建立多渠道筹措卫生发展资金的机制。依托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卫生资金,通过注入部分资本金、贴息贷款等方式,调动信贷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向重点项目倾斜,形成政府投入、贴息贷款、单位自筹、盘活存量以及社会投入等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四)加强监督评价

各县市区要根据群众的实际需求,着力解决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支持贫困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要以规划内容为指南,严格规划实施。要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严格实行成本核算,深化劳动人事及分配制度政策;根据有关财政经济政策,调整完善医院预算及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完善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五)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医改宣传沟通协调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做好医改政策解读。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医改进展情况,深入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调动各方特别是医务人员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妥善回应民众对医改的意见和建议,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附一:

娄底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附表

 

附表1:

娄底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2020年目标

2015年现状

指标性质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5.40

5.30

指导性

  医院

      4.10

3.87

指导性

     公立医院

      2.80

2.78

指导性

         市办医院

0.7

1.06

指导性

         县办医院

2.1

1.72

指导性

         其他公立医院

0

0

指导性

     社会办医院

     1.30

     1.10

指导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30

     1.43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4

2.02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8

1.78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83

0.78

指导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1

1.1

约束性

医护比

11.17

1:0.88

指导性

床护比

1:0.52

1:0.33

指导性

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500-800

308

指导性

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规模(张)

800-1000

571

指导性

 


附表2

2020年娄底市政府办公立医院配置规划

区域

2020年常住人口(万人)

县办医院(个)

市办医院(个)

2015年(含中医院)

2020年

2015年(含中医院)

2020年

综合

医院

中医医院

综合

医院

中医

医院

娄底市

396.6

9

5

4

4

3

1

娄星区

56.85

1

1

 

冷水江市

35

2

1

1

涟源市

102.12

2

1

1

新化县

114.34

2

1

1

双峰县

88.34

2

1

1

     

附表3

娄底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地区

2015年现状

2020年规划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精神卫生机构

急救中心

采供血机构

合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精神卫生机构

急救中心

采供血机构

合计

妇幼保健机构

计生服务机构(县级以上)

娄底市

 

1

1

1

1

1

1

6

1

1

1

1

1

1

6

娄星区

 

1

1

1

1

1

0

5

1

1

1

1

1

0

5

冷水江市

 

1

1

1

1

1

0

5

1

1

1

1

1

1

6

涟源市

 

1

1

1

1

1

0

5

1

1

1

1

1

0

5

新化县

 

1

1

1

1

1

1

5

1

1

1

1

1

1

6

双峰县

 

1

1

1

1

1

0

5

1

1

1

1

1

0

5

合计

 

6

6

6

6

6

2

32

6

6

6

6

6

3

33


附表4

娄底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置规划表

区域

2020建制乡镇数

乡镇卫生院(个)

村卫生室(个)

2015

2020

2015

2020

娄底市

71

83

74

3476

3476

娄星区

4

7

4

170

170

冷水江市

6

12

6

175

175

涟源市

19

19

19

948

948

新化县

26

29

29

1190

1190

双峰县

16

16

16

993

993


附表5

娄底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规划

地 区

常住人口(万人)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医院床位数(张)

公立医院床位数(张)

社会办医院床位数(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娄底市

387.18

396.65

20515

21419

14997

16263

10752

11106

4245

5156

5518

5156

娄星区

51.05

56.85

5801

6057

5482

5945

5198

5369

587

713

319

298

冷水江市

34.27

35.00

2208

2305

2006

2175

1592

1644

364

442

202

189

涟源市

101.37

102.12

4362

4554

2588

2806

1180

1219

1258

1528

1774

1658

新化县

113.15

114.34

4996

5216

3158

3425

1566

1618

1560

1895

1838

1717

双峰县

87.34

88.34

3148

3287

1763

1912

1216

1256

476

578

1385

1294


附表6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规划(每千常住人口)

单位:张

地 区

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

公立医院

社会办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娄底市

5.30

5.40

3.87

4.10

2.78

2.80

1.10

1.30

1.43

1.30

娄星区

11.36

11.46

10.74

11.25

10.18

10.16

1.15

1.35

0.62

0.56

冷水江市

6.44

6.40

4.58

3.22

4.65

2.92

1.06

1.23

0.59

0.53

涟源市

4.30

4.42

2.55

2.72

1.16

1.18

1.24

1.48

1.75

1.61

新化县

4.42

4.52

2.79

2.97

1.38

1.40

1.38

1.64

1.62

1.49

双峰县

3.60

3.68

2.02

2.14

1.39

1.41

0.54

0.65

1.59

1.45

附表7

 娄底市城区公立医院床位规划

 单位

地点

分类

2015年开放床位(张)                                                                                                        

2020年规划床位(张)

市办医

7

区办医院1

娄底市中心医院

娄星区

综合医院

 

1800

1800

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

娄星区

综合医院

 

427

427

娄底市第二人民医院

娄星区

综合医院

 

275

275

娄底市中医医院

娄星区

中医院

 

450

569

娄底市骨伤医院

娄星区

中医专科医院

骨伤

181

181

娄底市康复医院

娄星区

康复医院

康复

700

700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娄星区

妇保院

 

165

400

娄星区人民医院(妇保院)

娄星区

综合医院

 

400

400

合计

 

4398

4752

附表8

 娄底市卫生人员配置规划

地区

执业(助理)

医师数

注册护士数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床护比(1:X)

医护比(1:X)

全科医生

(每万常住人口数)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娄底市

7810

9520

6896

11106

2.02

2.4

1.78

2.8

0.33

0.52

0.88

1.17

335

833

娄星区

1980

2414

2950

4751

3.88

4.57

5.78

8.99

0.5

0.78

1.49

1.97

18

45

冷水江市

966

1178

1030

1659

2.82

3.27

3.01

4.61

0.47

0.72

1.07

1.41

50

124

涟源市

1672

2038

905

1458

1.65

1.98

0.89

1.41

0.21

0.32

0.54

0.72

88

219

新化县

1621

1976

946

1524

1.43

1.71

0.84

1.32

0.19

0.29

0.58

0.77

130

323

双峰县

1569

1913

1065

1715

1.8

2.14

1.22

1.92

0.34

0.52

0.68

0.90

49

122

附图1



附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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