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总结和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思路

  • 发布时间:2016-03-09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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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总结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执行的收官之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政策性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和民间融资风险持续影响等不利因素,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速赶超”战略决策,积极适应经济领域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等新特点、新常态,突出抓收入、促发展、推改革、惠民生、强监管,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截至11月底,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82.21亿元,增长5.72%;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28亿元,增长8.71%;市本级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04亿元,增长2.23%。

  一、全力组织收入,着力提升财政实力

  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科学统筹,大力清欠补漏,强化依法治税,努力确保财政收入实现年初目标任务。一是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征收部门、企业和税种,完善收入目标考核体系,加强收入形势分析预测,及时协调解决征管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二是强化综合治税。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强化涉税信息分析运用,堵塞征管漏洞。三是大力清缴税费。开展税费清缴专项行动,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清缴税费2.93亿元。四是加强向上衔接汇报。充分利用省政府9号文件有关扶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截至11月27日,全市累计争取有关补助资金35.13亿元,比2014年全年增加4.57亿元。五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健全并落实财政收入征缴、退库制度,严格按照收入分类和级次管理收入,大力防范虚收空转、转引税款、提前征收税款行为。截至11月底,全市入库非税收入23.21亿元,增长19.81%。

  二、积极培植财源,大力支持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两型,切实完善和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措施,推进经济发展,培植壮大财源。一是支持推进产业转型。积极落实支持园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安排2.71亿元支持园区经济发展;市本级整合支持工业发展的各类资金4000万元,大力助推产业转型。二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统筹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投入财政资金1.4亿元,成立首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着力破解中小微、“三农”实体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范围,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推动两型社会建设。设立两型发展专项引导资金35万元,筹措循环经济示范区专项治理资金250万元,向上争取重金属治理、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10467万元;积极支持推进节能减排,争取节能减排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及省级资金13011万元。

  三、狠抓制度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领会中央和省里改革政策精神,注重加强改革的制度设计,开展了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确保了财税改革的有序推进。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于6月份代拟了《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加强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已经第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正在按程序行文。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提高自然资源使用效率全市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得到全面落实二是试编《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于2015年9月试编《娄底市本级2014年度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三是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修订完善《娄底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各类专项资金原则上70%用于保重点,30%用于统筹兼顾禁止在生产性专项资金中安排单位工作经费。四是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代拟了《娄底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办法》,召开了项目推介新闻发布会,首批推出40个PPP项目,重点推动万宝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PPP模式试点,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基金筹建。五是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于9月份出台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收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创建土地出让收入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土地出让流程规范化管理,筹建国土出让收入软件征管系统,拟于年底前正式启用。六是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市本级按照重点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的原则,遴选出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养老服务、环境监测、新建公路养护、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七个民生项目开展试点。将法律援助、项目评审、送戏下乡、市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和园林绿化等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11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均有序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四、调整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要求,统筹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截至11月底,全市直接用于民生支出的达138.64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69.98%。教育方面,统筹安排教育经费31.31亿元,重点提高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持化解中心城区“大班额”。社会保障方面,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5元。足额到位城市月人均355元、农村每年198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筹集8.55亿元,支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医药卫生方面,投入8210万元,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投入16249万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维护。投入9081万元,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支持巩固“创国卫”成果。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1.07亿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14亿元,进一步改善农村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时,进一步规范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将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涉农补贴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发放“一卡通”补贴资金9.27亿元。

  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快推进财政监管转型,初步建立财政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财政监督重点检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开展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1-11月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金额4.52亿元,节约采购资金0.61亿元,节约率13.5%。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强化全过程跟踪评审,1-11月预算送审金额19.81亿元,审减金额3.5亿元,审减率为17.67%;决算送审金额1.42亿元,审减金额0.2亿元,审减率为14.08%。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委托4家中介会计师事务所对2014年度市级中心城区交通设施建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旅游发展引导、义务兵优待、民办教育奖励、消防业务和应急救援、合同制消防员、融城战略规划、植树造林四年行动计划等9项专项资金,市司法局等3个部门整体支出,2015年巩固创“国卫”成果专项资金等进行重点评价。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娄底市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双控”管理,将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纳入了预算管理,成功定向置换存量债务64320万元,正在向省财政申报第三批51880万元置换金额。四是规范公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市直单位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因公出国经费等管理办法,规范办公性行政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行政性办公经费和“三公”经费大幅下降。

  2016年财政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益和质量;加强收入管理,增强财政支出保障能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夯实财政经济发展基础,科学谋划2016年收入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经济形势和税源分析,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信息共享、联合管控的长效机制。健全并严格落实财政收入征缴、退库制度,推进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管改革和非税收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二)着力从供给侧入手,统筹政策、资金,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支柱财源。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组合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型政策工具,保障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建设进度。做好风险补偿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缓解企业融资难。积极引导钢铁、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等传统优势产业向精深加工发展。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全力促推产业发展。

  (三)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创新分配方式,多渠道缓解支出压力。强化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加强四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相互衔接,逐步做到统一预算分配,统筹资源配置,构建完整统一、有机衔接、互通互补、规范透明的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新机制。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推进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和适时退出,确保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领域和环节。

  (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在有保有压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严控一般性行政开支,管控范围由“三公”经费延伸到相关的其他支出科目,年初控新增,年中控追加,年底控结转。完善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切实盘活连年结转、趴在账上的资金,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加快支出进度,开辟资金下达“绿色通道”,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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