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全力打造诚信娄底

  • 发布时间:2017-01-0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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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 吴建升)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全力打造诚信娄底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市域经济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以打造诚信政府为先导,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议我市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公职人员的诚信档案和诚信信息查询系统,将公职人员的诚信记录做为提拨重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强对政府承诺的管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政府承诺管理系统,建立承诺登记核销与办结制度,依法追究未完成承诺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加强对诚信政府建设的考核与督查,将政府诚信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统一组织考评,定期开展政府承诺兑现情况督查抽查,切实维护好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以强化工作保障为重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议我市将社会诚信宣传纳入宣传系统的年度宣传计划,大力宣传社会诚信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企业与个人的失信行为,加强信用知识普及。成立由市级领导牵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领导。建议我市把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确定为工作目标,出台《娄底市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未来一个时期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具体的规划,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康有序推进提供权威性规范性的政策保障。

  三是以优化制度体系为抓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议我市抓紧制订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记录归档与使用管理规定,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规范奖惩标准,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给予严厉的惩戒,形成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针对我市民间融资所诱发的信用困境,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联合对涉及民间融资的“僵尸”企业失信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给社会以警示。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激励办法和鼓励措施给予奖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对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授信额度、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促使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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