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 号 娄政发〔2017〕37号 统一登记号 LDCR—2017—00033
公布日期 2017-12-21 生效日期 2017-12-21
信息失效期 2022-12-21 公布形态 首次公布
起草单位 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法制办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时间:2017-12-21 12:00
  • 信息来源:
  • 保护视力色:
  • 收藏

 

 

娄底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娄政发〔20173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14号)精神,促进我市快递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2020年,全市快递业务收入突破3.5亿元,快递业务量达到2600万件,年服务达到1.2亿人次,带动电子商务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30亿元;培育年业务收入过5000万元的企业2家以上、年业务收入过1000万元的企业6家以上,累计新增相关就业岗位6000个以上;快递企业服务网点建设标准化率达到90%,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达100%,建设邮政快递综合便民驿站1000个以上;行业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5%以上,用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全市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我市的交通区位优势,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快递产业园、快递网络重要节点、快件安检服务中心、快递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用地。在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快递服务业用地需求,实现快递业相对集中、大型车辆从主要交通干线就近入园的目标。支持快递末端体系建设,城市控制性详规应统筹考虑快递服务网点建设布局,新建住宅小区和大型商务楼宇要配套建设一定面积的快递服务用房,并纳入社区管理。倡导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组建发展联盟、协同发展,壮大区域内快递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末端快递网络共建共享,在村(社区)服务中心、便利店、学校、村邮站、农家店等设立共同配送站。鼓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一定的封闭场所作为快递服务中心,按照快递企业有偿使用的原则,为业主提供收件、派件、自提等快递服务。支持快递企业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社区等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普及智能快件箱,研究将智能快件箱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鼓励快递企业与铁路、公路等运输企业加强合作,稳妥推进公路客运班车代运快件和快件甩挂运输试点,强化运输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推动产业融合。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现代农业的协同发展,实现生产、快递、仓储三大平台和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集聚区建设为契机,创建“快递+”农产品示范县、示范乡,培育一批“淘宝村”、“快递村”。支持制造企业依托快递网络开展综合集成制造和分销配送。引导、鼓励快递企业进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制造业集聚区和中小制造企业集聚区,建设快递物流服务平台,完善经济类快递产品,整合快递网络资源,依托生产要素集聚优势,提高产业协作配套水平,降低中小制造企业运营成本,形成产业链条完备、服务平台完善的现代产业集群,实现快递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双赢”。鼓励快递企业开展冷链快递等服务,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特色农产品快递网络,推动完善农产品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加快快递下乡工程建设,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现农业农村各类资源的整合配置,助力扶贫攻坚工作。(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农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优化网络布局。加强市级快递园区建设,实施物流业发展“一核两翼”计划,以湘中国际物流园和娄底诚通物流园为主体,集中建设市级快递分拨中心。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物流园区、电子商务园区规划建设一批具备集中仓储、分拣处理、快速集散、统一配送、商品展示等服务功能的快递分拨中心。鼓励快递企业通过自主设立、合作设立、委托第三方设立的方式,设立城区共同接驳中转站、分拨场所,与机关、社区、超市、写字楼、企业、学校等合作,建设末端配送综合服务平台,增加快递末端服务网点。鼓励快递企业结合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和电商服务需求,通过自建、合建网点,依托邮政快递综合服务平台、村邮站、便民服务站和连锁超市搭载快递服务功能等方式,逐步在村级布局服务网络,实现村村通快递,打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寄递通道。构建完善以市级快递配送中心为核心,以县级物流园区为二级配送节点,以乡村快递服务网点为末端的三级城乡配送网络,形成互为补充、联动发展,顺畅衔接、支撑有力的快递网络。(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标准化建设。大力倡导快递运输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和清洁化,加快推进建立快递运输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淘汰低效率、能耗高的运输装备。推动快递营业网点标准化建设,加快老旧网点改造,规范操作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形象。对新设立网点的营业场所、安全设备等依法进行审核。推动快递企业采用先进的快递包装和集装技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节约成本,保护环境。指导快递企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安监局、市商务粮食局)
  (五)提升监管水平。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志,在有条件的地方规划快递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快递专用配送车和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健全快件寄递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市、县两级多部门联动协作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综治、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国家安全、工商等部门职能作用,完善信息沟通、联合检查和协同执法机制,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健全信息采集标准和共享机制,实现快件信息溯源可追,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督促快递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快递业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建立快递企业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完善行业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国安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快递业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快递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可依照邮政管理部门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分支机构名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集中统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新办快递企业,注册资本按国家快递业准入相关规定的最低注册标准执行。简化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邮政管理部门要简化物业快递服务中心许可手续,核发备案证明。鼓励在铁路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鼓励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为快件运输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车站应支持快递企业建设快件集中处理场所,提供快速配载、装卸、交接等服务。依法对快递企业进行税费征收管理。快递企业可按现行规定申请执行省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快递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对其提供的收派服务收入可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快递企业投资购置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抵扣和优惠政策;落实小微快递物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贴息资金,对相关项目予以资金支持。支持重点快递业建设项目申请国家、省级扶持服务业或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快递企业推广应用快件自动分拣、新能源环保车辆、X光安检机等新设备、新技术,并按相关产业政策予以扶持。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快递园区申报国家和省级示范基地(园区)。支持快递企业开展示范创建。推进国家级物流企业创建,并给与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引导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合资合作等方式筹集资金。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快递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固定资产抵押或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贷款担保方式,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快递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建立符合快递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和授信制度,大力推进适应民营快递企业发展需求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保险企业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研究适合快递服务业特点的新险种,大力发展寄递保险业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娄底银监分局)
  (三)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支持快递企业引进高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快递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可纳入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范围,按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培训补贴。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设置快递物流管理相关专业,加快培养快递物流管理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创新政校企合作模式,支持职业院校订单式培养,支持有条件的快递企业与院校联合建立实训基地。探索学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建立一批快递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快递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支持快递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相应技能等级水平考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邮政管理局,有关院校)

四、组织实施

建立推进快递业发展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我市快递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政策,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为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充实监管力量,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依法加强快递经营行为监管和寄递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快递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娄底市人民政府

20171213


 

 

 

 

 

 

 

 

 

 

 

 

 

 

 

抄送:市委各部门,娄底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

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中央、省属驻娄各单位。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1日印发

打印本页 我要纠错 返回顶部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