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娄政办发〔2017〕50号 统一登记号 LDCR—2017—01043
公布日期 2017-12-19 生效日期 2017-12-19
信息失效期 2022-12-19 公布形态 首次公布
起草单位 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法制办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2-1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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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9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市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落实属地责任

寄递、物流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先导性产业。当前,寄递物流渠道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安全风险加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认真履职,加强资源整合和力量统筹,创新理念思路、方法手段,严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责任,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精细化、信息化、法制化,确保寄递物流渠道安全畅通、平稳运行。

二、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一)严格落实验视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寄递、物流企业贯彻落实“管理从严、执行从严”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收寄验视、安全检查的法定义务。寄递企业收寄的邮件、快件(除信件外)必须100%实行先“验视”后“封箱”,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加盖收寄验视戳记或者签名;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寄递物品、不能确认安全性的物品或者用户拒绝验视的,坚决不予收寄。寄递、物流企业要规范协议客户管理,按照安全保障协议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建立完善抽检抽查制度并留存好抽查记录(相关安全检查资料应保存6个月以上),防止伪报品名托运或者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品、危险品,有效防控安全案(事)件;加强源头管控,强化对疑似爆炸装置、危险化学品、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的查验把关,检查发现寄件人或托运人夹带禁寄禁运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二)严格落实实名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执行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认真做好用户身份查验和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寄递物流企业实行全行业实名制度,依法对托运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认真核对并登记托运单位、托运人及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等真实信息,相关登记信息要留存18个月以上。寄递企业要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除信件、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或者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交寄的邮件、快件以外,必须要求寄件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后方可收寄;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对业务流程实行全程计算机管理,实现对邮件、快件、托运物品的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确保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违法受查究;同时,要完善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实名收寄行为,切实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三)严格落实安检制度。各级有关部门要督促推动寄递、物流企业全面落实安检制度,进一步督导寄递企业制定安检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检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制度,保障安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寄递、物流企业所有收寄的邮件、快件必须就地安检,100%通过X光机检查,未通过安检查危检查的,不得发往下一环节。对安检发现夹带有禁止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坚决阻断在当地,决不能进入寄递渠道形成现实危害。鼓励寄递企业采取自主安检、联合安检、集中安检等方式对收寄的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查验,凡过机安检的邮件、快件要在醒目位置加盖安检戳记或者张贴安检标识,载明安检单位、安检地区、安检时间。物流企业要全面落实安检制度,对重点时段、运往重点区域和特殊场所的货物进行重点查验,从源头上防范利用物流和零担货运渠道实施违法犯罪。鼓励地方政府支持物流企业采取多种安检方式,落实安检制度,在货物集散地可由专业公司对货物进行安检。

三、强化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管理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寄递物流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工作机构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要做好与国家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的配套衔接,配足配齐人员力量,加强安全预警、网上巡查和应急联动。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有关部门应将寄递物流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应急演练、政府购买服务等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安排经费用于加强宣传培训、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管控寄递物流安全源、强化安检设施建设以及兑现举报奖励等。鼓励企业购置X光机安检设备,推动安全监管由人防向技防转变,县级财政对寄递企业新购置的X光机安检设备按照其型号及价格给予奖励性补贴。

(三)强化考核问责。各级各部门要遵循“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的有效落实。各级综治部门要将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并严格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不力而导致案(事)件发生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问责。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8


 

 

 

 

 

 

 

 

 

 

抄送:市委各部门,娄底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

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中央、省属驻娄各单位。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9印发

 

娄政办发〔2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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