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 发布时间:2016-04-25 16:43
  • 保护视力色:
  • 收藏
  

  

  一、单位职能职责:

  娄底市总工会受省总工会和市委双重领导,人事属市委管,财务属省总工会直管,并接受市委市政府监督的自收自支正处级事业单位,现有2名在职处级干部(正处1名、副处1名)和21名退休人员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全国劳模、省级劳模的推荐、管理和市级劳模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市总机关。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支出包括市总机关在职干部2人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厂务公开”、“双联”、“省部级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数35.5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5.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支出预算数3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万元。     1.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24.39万元,用于在职干部2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万元(即为在职干部2人住房公积金1.89万元)。

  

  2.专项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11.15万元,系本单位“厂务公开”、“双联”、“省部级离退休劳模”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厂务公开”专项支出 4万元;“双联”专项支出6.41 万元;“省部级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 专项支出0.7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 1.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万元。    

  

  附表:1.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6年4月13日

打印本页 我要纠错 返回顶部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