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新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娄政人〔2017〕6号)

  • 发布时间:2017-05-23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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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政人〔20176

 

 

娄底市人民政府

关于周新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周新辉同志为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刘凌志同志为市档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贤文同志为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免去张明义同志的市电影发行放映中心主任职务;

何红梅同志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免去聂小清同志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王永旭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阳姣莲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尹宗秀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

康菊华同志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王计美同志为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应泉同志的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职务;

刘伟辉同志为冷水江经济开发区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康睦邻同志的冷水江经济开发区主任职务;

周玉平同志为新化县移民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孙正海同志的新化县移民局局长职务。

 

 

娄底市人民政府      

20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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