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振兴实体经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推动消费升级、积极扩大就业等重要政策。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发布各 类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解读重要指标数据,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17年度组织开展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公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新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
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集中发布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 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 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公开去产能公示公 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 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 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 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
公开相关金融政策与措施,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民间融资、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 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公开保障性住房每月 进展情况。公开保障性住房房型摇号结果公示,公开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人员安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