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荣膺“国家卫生城市”

  • 发布时间:2015-07-22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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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在全市“三个创建”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徐文龙宣读了《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决定》, 娄底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区)。

近年来,全市上下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定意志和决心,众志成城投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伟大实践。几年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形成了群策群力、共建共创的强大合力,确保了创国卫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几年来,大家始终坚持科学创卫、全民创卫、勤俭创卫、和谐创卫,通过大家夜以继日、加班加点的连续奋战,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赢得了一个又一个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与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经湖南省爱卫会推荐,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版)》,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12-2014周期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城市(区)进行了资料初审、暗访、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并进行了社会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湖南省娄底市为国家卫生城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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