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 发布时间:2010-08-12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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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旅游局通知精神,娄底正式获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至此,湖南省已有长沙市、岳阳市、韶山市、常德市、张家界市、郴州市、资兴市、浏阳市、株洲市、湘潭市、益阳市、娄底市12个市、县级城市获此殊荣。今后国家将开展以游客评价体系为主导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的创建工作,优先从既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培育产生。

  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娄底市于2007年6月正式启动创优工作。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根据创建内容和标准,克服了底子薄、基础差、时间紧、任务重的重重困难,团结协作,于2008年11月以842分通过省级初审,2010年1月顺利通过国检,实现了娄底旅游“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游客满意”目标,极大地推动了娄底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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