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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湖南:请求严厉打击涟源市群山村非法毁林行径,严惩行凶伤人暴徒

检举揭发涟源市群山村32万元修路工程引发的违法犯罪事实

我们是涟源市古塘乡群山村(原车溪片)村民吴子光、吴曙光兄弟,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悲愤的复杂心情,实名举报发生

在涟源市古塘乡无法无天的咄咄怪事:

山林被毁,维权被打,反映到乡党委、政府一个半月却不能引起“官员”真正的重视;多次给乡党委书记刘乐根打电话,嘴上一套,做的事另一套;给乡长李永长打电话,态度强横:“你们爱怎么样就怎样,尽可以去告、去上访,反映给新闻媒体、新闻记者没有用!记者算条卵!”我们深深地觉得,古塘乡的水很深很深,如果不撕破这张“关系网”,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绝无保障可言!

今年7月,我们村通往湄江镇的公路,在上级的关心之下,进行拓宽2米,工程总造价32万元。村里通过张贴招标通知,由村民自愿报名参与竞标,最终村民吴宽心中标。今年9月,吴宽心在施工的过程中,事先压根不协商、不通知道路改造路段山林当事户主,不顾及山林的植被、树木,进行暴力施工,为所欲为,强行就地处理修路时的土石方,肆意向山林倾泻土石施工垃圾,造成了公路下边数十亩的山林树木损毁。

直到我们国庆、中秋从外地回老家过节时才得知自已的林地被毁,作为百姓,我们秉着相信当地党委、政府,将这一情况立即反映到乡村两级,答复会进行调查处理。我们苦苦盼望了一个多月,处理没有丝毫进展,试问“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这句话怎么到了古塘乡显得这么苍白无力呢?更有甚者,11月1日,古塘乡政协联工委主任邱玉桥带队在被毁林地察看现场时对我们大言不惭地说:“损失不大,树不值钱!”难怪承包施工的吴宽心在修路时敢嚣张毁林,原来在乡政府领导眼里,毁林根本就不算什么事,真让我们汗颜!

这天,我两兄弟和乡、村干部以及施工方等一起现场查看森林损毁情况,承包施工的吴宽心气焰甚是嚣张:“我人一个、卵一条,反正就是没有钱赔!”言辞充满挑衅和故意激怒,当时就发生了争执。未料,随后吴宽心电话叫来了2名社会人员,3人围殴我们兄弟2人,紧接着又叫来了2车人,吴宽心和前后叫来的15人把我们兄弟俩直接打进了涟源市人民医院(二人均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吴子光右上肺挫伤,待医疗鉴定)。围殴时,我们租来的小车也被吴宽心这伙人用石头砸烂。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中,乡政府、村干部都在现场,亲眼目睹。虽然对打人事件涟源市公安局已经介入调查,但我们很清楚,肯定占不到“面子”,就连我们在医院的救治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垫付,行凶方未出一分一厘,具体原因大家都懂的!其实我们的诉求并不高,只希望政府能公平、公正的处理这一事件,让逍遥法外的暴徒归案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如此一个因修路导致毁林、我们依法维权,很简单的事情,经过几个月的发酵,因为工程承包方背景原因(据传乡村有干部参与修路担任幕后老板,吴宽心负责施工),最后要用打架来解决,也就见怪不怪了。作为一介弱势村民,朗朗乾坤之下却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林地,深感无能,深感老天不公,所以今天,只能通过公开投诉来质疑个中黑幕,盼望当地政府把“有事请找我” 落到实处,还我们一个公道,我等普通百姓翘首以盼。如果当地党委、政府不作为,如果问题得不到满意处理,我们一定不惜一切代价,告状到底,无论是市、省还是中央,绝不放弃网络维权、信访维权、向各级新闻媒体如实依法反映事实请求舆论支持,我们决定一级级汇报我们的诉求,直到问题圆满解决!

我们的诉求如下:

1、强烈请求政府彻查群山村此次32万元的修路工程的招标、施工是否存在违纪问题。

2、强烈请求政府依法查处吴宽心等台前幕后工程承包人在修路过程中的违法毁林行为,赔偿我们山林、树木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造成的误工经济损失。

3、强烈请求政府依法打击吴宽心及纠集的15名社会人员残害百姓生命和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凶手,责令赔偿我兄弟的医疗损失和租用的车辆损失。

4、强烈请求彻查处理古塘乡修路利益链“关系网”和无原则不作为相关责任人,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举报人:涟源市古塘乡群山村村民  吴子光  吴曙光

写 信 人:娄底市电子政务办
写信时间:2017-11-15
信件回复:

吴子光、吴曙光兄弟:



你们兄弟于12月5在娄底市电子政务办反映“请求严厉打击涟源市群山村非法毁林行径,严惩行凶伤人暴徒”一贴,我乡在悉信息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乡长李永长任组长,政协联工委主任邱玉桥、纪委书记肖新洪、党委委员王海志为成员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强烈请求政府彻查群山村此次32万元的修路工程的招标、施工是否存在违纪问题。经查,你们所反映的项目是群山村的一个公路扩宽提质改造工程,具体实施的路段位置是从群山村车溪片至蒿子片组级公路中的一段,全长960米,加宽标准是毛路扩宽2米,硬化1.5米,混凝土厚20厘米。群山村在上级公路部门下达建设任务后,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村支两委商议,并于当天发出了招投标公告,明确了工程范围:全长960米,包扩建路基2米,硬化1.5米,实行三包制,包扩建、硬化、验收。招投标公告到期后,有吴宽心、吴伟波、吴吉根等5人报了名,村支两委组织投标人在村办公室开了标。因当时只有吴宽心提供了施工资质资料,根据中标条件,由吴宽心中标,工程总价款为346680元,于7月31日签订了施工合同。8月开始,由吴宽心组织施工队进行施工,现已基本完工,但上级还没验收。截止目前,暂未发现有乡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为此项目中标打招呼或当幕后老板,也暂未发现村干部在此项目实施过程中收受财物。



(二)关于强烈请求政府依法查处吴宽心等台前幕后工程承包人在修路过程中的违法毁林行为,赔偿我们山林、树木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造成的误工经济损失的问题。经查,根椐在群山村公路扩宽提质改造工程招投标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吴宽心负责征收好扩宽提质工程所占用的山地及不得损坏其它生态环境。由于承包工程经验不足、一己私利等原因,吴宽心在没有做好山地征收的前提下擅自动工,并将一部分土石方直堆放在公路另一边的责任山里,损坏了一部分的树木。一部分公路两边的责任山林承包户主了解情况后,立即向村支两委和工程承包人吴宽心反映,要求赔偿损失,否则要阻止工程施工。为了使工程顺利施工,村支两委干部吴强国和吴响贤等先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施工占用的山地进行丈量,并承诺会要求工程承包人按国家标准做出赔偿,矛盾纠纷暂告一段落。国庆长假期间,你们兄弟闻讯赶回,看到自己的责任山堆放了许多工程土石方,一些树木被折断(经后来实地察看,折断树木14棵左右)或被擦破树皮,认为村支两委和施工方既不通知,也不协商,欺人太甚,随即向村支两委和乡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了此事,要求赔偿损毁山林损失三十万元。乡党委政府获知情况后,立即要求村支两委尽快、妥善处理此事。村支书吴强国接到任务后,也多次和电话联系做思想工作,并承诺由村支两委负责合情合理把损失赔偿到位。11月1日,我乡分管政法的政协联工委主任邱玉桥组织你们兄弟、村支书吴强国、吴宽心等到你们兄弟责任承包山林现场进行实地察看,经现场统计,折断树木14棵(灌木除外),树皮损坏稍大的树木约20棵,树皮损坏稍大的树木约160棵,其中,约100棵树木的根部被土填埋(最厚的约0.8米),粗略估计损毁树木的直接损失约2000元。11月22日,乡政协联工委主任邱玉桥和司法所所长王柏林应约找你们兄弟到司法所做思想工作,因当时双方发生冲突,乡党委政府至今还没有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协商。



(三)关于强烈请求政府依法打击吴宽心及纠集的15名社会人员残害百姓生命和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凶手,责令赔偿我兄弟的医疗损失和租用的车辆损失的问题。经查,2017年11月1日一午,你们兄弟到乡政府找分管政法的乡政协联工委主任邱玉桥再次反映承包山林被毁一事,因村支书吴国强在村里主持召开会议,所以邱玉桥约定你们兄弟下午先到群山村看现场,再组织他们和吴宽心、群山村村支两委进行协商。下午4点钟左右,邱玉桥组织村支书吴强国、你们兄弟2人、吴宽心等到你们责任承包山林实地察看,到现场看了十多分钟后,你们兄弟2人就问吴宽心损失找谁赔,吴宽心就回答你们“找我,我人一个,卵一条,你找我就是了”。你们听了非常生气,就抓着吴宽心的左手衣服,边拖边说,要吴宽心到娄底去讲清楚,双方因此发生了冲突,随即兄弟也参与了。因吴宽心在和你们兄弟发生冲突的过程中打输了,就从地上拿一些石头把你们兄弟乘座的小车(属随车司机陈龙的)打烂了,损失2000元左右,随后吴宽心又打电话叫了两批7名社会上的朋友过来把你们兄弟打了,在此过程中,因邱玉桥、吴强国等人极力劝阻,事态才没有进一步扩大。事发后,古塘派出所立即介入调查,当天对吴宽心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并拘留到位;你们兄弟因受伤住院,派出所办案民警告知他们先住院治伤,等伤好后再做处理;其他涉案人员的违法行为派出所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陈龙车辆的财产损失经物价部门鉴定后,已由吴宽心赔偿2000元给陈龙。



、建议及意见



1、群山村公路扩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虽然群山村村支两委召开了村支两委会商议,发出了招投标公告,但没有按“四议两公开”的要求进行,违反了上级相关规定。乡党委将根据相关政策责令群山村支两委,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管理,认真整改,并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



2、虽然吴宽心承包的公路扩宽提质改造工程是公益事业建设,但吴宽心在施工过程中没有经过林业部门批准是一错,没有征得承包人同意是二错,应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但赔偿损失也只能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



3、在2017年11月1日发生的冲突中,你们兄弟、吴宽心及其他参与打架的社会青年的行为都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古塘乡人民政府将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到位;双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先由派出所等部门组织协商处理,若协商不好,再由一方依法依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涟源市古塘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7日

回复部门:涟源市政府
回信时间:2018-01-02